资质要求:
一般情况下,至少要拥有50万元资产额的个体或独立法人公司。拥有流动资金25万元以上。
丰富的车用润滑油品、汽车相关行业运作经验及人脉,有自己的营销网络。
有二名以上人员,专门负责“OUBBO”品牌在其地区的市场开拓、推广及相关工作。
拥有60平米以上营业面积的店面及仓库,以利于“OUBBO”品牌形象的展示及产品储存。
拥有一辆以上专门用于粘贴“OUBBO”形象车贴及产品配送的车辆。
在授权后90天内有至少一个正式的市场活动。
每十二个月至少有四个正式的市场活动。
承诺遵守“OUBBO”对代理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任务、进货:
第一年基本销售任务,按其地区拥有县的数量计算,以20万/县为标准。
首批正式进货量8万以上。